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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医疗费用支付流程

发布日期:2019-11-06 11:45

一、项目名称

两定单位门诊、慢性病门诊、门诊统筹及住院医疗费用支付。

二、受理部门

荆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社保服务大厅医保待遇支付窗口)

三、受理时间及条件

每月20日前,由基金结算科提供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并附定点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医疗费用纸制报表。

四、办理程序

(一)每月30日前,基金财务监督科按照定点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网银转账。结算资料不全的,待定点单位补全结算资料后再作转账处理。

(二)费用支付后,在医保系统中作支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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