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MB190030XM/2021-00011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3-1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工作要点】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2021年市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18:52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2021年市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2021年市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医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调,牢牢把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核心,扎实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全市医保事业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主动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主动把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

1.在新的医保扶贫政策出台之前,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继续执行“985”兜底待遇标准,确保应报尽报。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适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四重制度保障”转变为“三重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二、加快推进医保放管服改革

围绕“减证明、压程序、缩时间”,以问题为导向,以“好差评”为抓手,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

1.建立市、县(市、区)医保政务(经办)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上下对口衔接部门,并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

2.按照“一网通办、一事联办”要求,将已纳入省、市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医保政务(经办)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网办理,同时,减少无谓证明,缩短办结时限,简化办理环节。

3.创新工作方式,引导服务对象网上办理业务。鼓励依托基层服务机构(窗口)受理医保业务,方便老年人等特殊参保群体。加强医保服务大厅和窗口管理,保留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便民化服务。

三、稳步落实医疗保障待遇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决策部署,将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新冠肺炎疫苗和接种费用纳入医保按比例支付范围。

2.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及时拨付新增财政补助地方配套资金。

3.完善并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升级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市本级医疗救助经办服务工作。

4.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5.加强宣传督办,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地兑现。

四、毫不松懈做实市级统筹

1.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和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市县联动,狠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解、计划支出、分级诊疗、医保付费改革和稽核控费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并针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持续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1.以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题,组织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2.巩固医保基金监管成果,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实现两定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6月底前完成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任务。

3.出台医保诚信管理办法,健全诚信管理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六、深入实施两项国家试点工作

1.在评估我市长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制度运行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我市长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及规范,重点总结失能评定标准和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工作经验。

2.完善社区养老机构纳入长护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分级标准,引导鼓励社区养老机构开展长护工作。

3.加快推进国家医保智能监管示范点建设,接受国家、省试点评估。

七、注重改进医保支付方式

1.巩固并严格执行“总额控制,过程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费用结算办法。

2.密切跟踪关注国家、省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展方向,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试点地区的DRG和DIP付费改革经验。

八、统筹推进医保改革工作

1.当好参谋,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荆门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编制全市“十四”医保事业发展规划。

3.落实国家、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改革措施,探索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服务单位向三级中医门诊医疗机构拓展,并在省统一部署下开展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试点。

4.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5.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督促各个医药机构严格按申报计划实施采购。

6.贯彻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九、努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1.履行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职能,配套建立相对独立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2.全面执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3.严格执行2020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做好药品挂网、数据对应和信息更新工作。

4.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医保两定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持续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6.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定点服务协议文本,并依协议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

7.建立并落实基金定期分析制度、基金监测预警制度,做好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

8.开展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患者死亡后家属“吃空饷”专项清理,建立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常态化退出机制。

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以“科长讲业务”为抓手,开展医保系统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务实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

2.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并与评先表模、年度评议挂钩。

十一、高标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1.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2.开展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

3.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4.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

 

2021年市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市医保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将监督执纪融入医疗保障治理,使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我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引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持续保持高压反腐的政治定力。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组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年初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形势,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印发工作要点。每年,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相关内容及党规党纪、监察法不少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十进十建”和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剖析腐败反面典型案例,组织“以案五说”讨论。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常态化的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推进自我革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意识

四、强化风险管控,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认真落实《医保工作人员“六个严禁”》,加强对基金拨付、待遇申请、医保报销、“两定”机构准入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政策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开展机关财务清理,对我局组建以来接待单据、账目报销及往来款、票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查找整改问题隐患。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对近三次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销号。落实信息公开政策,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创建清廉机关。

五、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化经办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减证明、压程序、缩时间”;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利用纪律手段,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遇事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批评教育;对服务参保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

六、强化监督执纪,一体推进“三不”。“严”字贯穿于监督执纪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在精准扶贫、疫情防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上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三重一大”主动请派驻纪检组监督,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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