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0件。
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序号 | 发文单位 | 发文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有效性 |
1 | 市医保局 | 荆医保发[2021]11号 | 关于调整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重度失能二级待遇标准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 | 市医保局 | 荆医保发[2021]12号 | 关于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3 | 市医保局 | 荆医保发[2022]14号 | 关于印发《荆门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4 | 市医保局 | 荆医保发[2022]16号 | 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管理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5 | 市医保局 | 荆医保发[2022]25号 | 关于统一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身份认定和经办服务流程的通知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