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MB190030XM/2024-00061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11-2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宣传口径

发布日期:2024-11-22 16:06信息来源: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1.“123”工作机制即一个行为是前提【应保尽保】,二项预警排风险【稳定脱贫人口因病返贫监测预警、普通参保人员因病致贫监测预警】,三重制度有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2.“10987”保障政策,即通过综合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稳定脱贫人口住院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100%、90%左右、80%左右、70%左右。

3.  "3810”费用控制 即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县域内定点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县域内定点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8%,县域外省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不超10%,超出规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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