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保定点服务资源,确保医保定点服务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科学,与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相适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3号)有关规定,市医保部门拟开展荆门市医保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工作,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医保服务定点的申请,暂停受理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医疗服务类别(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门诊)的申请。期间,已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注册地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正式运营满3个月且符合医保定点机构申请条件的医药机构,可按原规定申请新增医保定点。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