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此次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旨在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保障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生育津贴能够更加精准、便捷地发放到职工本人手中,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具体有哪些调整?
自2025年7月1日起,在荆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津贴申领采取“即申即办”方式办理。
三、参保女职工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荆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分娩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状态正常,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即可申领生育津贴。
四、生育津贴线上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1.登录“鄂汇办”APP或者“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2.点击“我要办”;
3.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语“是否同意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申领信息将同步推送至参保女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选择“是”或者“否”;
4.选择“是”时,参保女职工填写个人生育结算日期(X年X月)后,系统展示生育结算信息,参保女职工对生育结算信息进行确认,点击“确认无误”后,填写个人银行账号信息,提交申请;若参保女职工对展示的生育结算信息存疑或未展示生育结算信息,可点击“自行填报”,自行填写生育结算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填写个人银行账号信息,提交申请。选择“否”时,退出“生育津贴申报”模块。
五、生育津贴线下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参保女职工在参保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或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生育津贴支付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银行账户;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
2.业务受理。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核对参保女职工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六、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生育津贴支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参保女职工如何查询生育津贴申领的办理进度?
参保女职工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政务服务大厅或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查询办理进度;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办理结果。
八、财政供养人员生育津贴发放有什么特殊规定?
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九、对于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吗?
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设置了3个月过渡期。通过线上申请生育津贴的,自2025年7月1日起,全部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通过线下申请生育津贴的,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自愿选择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或者发放至用人单位,10月1日起,全部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十、医保部门在政策宣传方面会采取哪些措施?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将高度重视生育津贴政策宣传工作,重点面向经办窗口、参保单位、待遇享受人群和定点医疗机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政策知晓度,提升参保人员申办熟悉度。还会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向入院女职工发放《荆门市生育津贴“即申即办”告知书》,方便女职工了解政策流程并有效申报。
十一、医保部门如何加强生育津贴发放的基金监管?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将建立健全生育津贴内控管理制度,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准确录入参保人员生育信息(如生育类别、胎次、胎儿数等),定期对生育津贴发放资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追回;对涉及欺诈骗保的,按程序移交医保行政部门处理。
十二、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在遇到问题时如何咨询和反馈?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医保部门会定期跟踪、评估,遇重大情况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市医保部门报告。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如有疑问,可拨打荆门市医保局及各县(市、区)医保局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如:荆门市医保局8885623,沙洋县医保局8568043,钟祥市医保局4219019,京山市医保局7213662,东宝区医保局2372185-3,掇刀区医保局8885350,屈家岭管理区社保局7417557。